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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制裁对国际投资仲裁的影响——基于ISDS实践的分析
  • [摘要]近年来,经济制裁的使用频率大幅上升,并与国际投资法产生越来越多的交集。涉经济制裁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诸多法律疑难问题。实践表明,仲裁庭可能因投资违反联合国制裁而拒绝管辖和受理争端,裁决亦可能因制裁而无法顺利执行。此外,经济制裁是否违反投资保护的实体待遇标准,东道国能否援引条约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或以习惯国际法中的不可抗力、紧急措施、反措施规则予以抗辩,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投资保护与经济制裁的价值冲突和效力等级方面,联合国制裁属于国际公共政策,其效力高于投资条约义务,而单边制裁则不然。涉经济制裁投资仲裁案件的不断积累,将有助于澄清国际投资法体系和经济制裁体系之间的模糊关系。在国际立法缺位的当下,投资仲裁可作为约束或制衡经济制裁的有效武器之一。
  • 范晓宇 漆 彤
  • 全文[ PDF 2178707.0 MB ] 2022.5(9):69-86  共有 1503 人次浏览
  • 外国代理人法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 [摘要]为防范外国势力不当干预本国的政治决策,维护本国的政治安全,不少国家在传统反间谍制度等之外开展了外国代理人监管立法,要求外国代理人承担身份披露义务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外国代理人标签具有污名化效应,信息披露义务又增加了外国代理人的额外成本,此类立法因此产生了禁止和限制外国代理人在本国从事政治活动的效果,被一些国家用作对外斗争的工具,近些年还有一些国家倾向于以其来监管传媒。中国尚无类似的法律制度,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也不具备类似功能。从健全涉外法律体系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考虑,中国应当研究制定外国代理人法,并在立法时处理好权利保护与监管需要的关系。
  • 江 辉
  • 全文[ PDF 1925547.0 MB ] 2022.1(9):69-83  共有 2293 人次浏览
  • 国际法院对当事国专家意见证明价值的评估
  • [摘要]当事国聘请的专家所出具的专家意见是国际法院认定争议事实依赖的一种重要证据。专家的资质、专长和独立性以及专家意见所依据的信息和数据及其处理方法和产生的结论是影响专家意见证明价值的主要因素。鉴于专家的聘请事宜由当事国主导,法院不会强制要求专家必须在资质、专长和独立性等方面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对于可能影响专家意见证明价值的部分因素,法院尚未发表一般性的观点或具体意见。法院可在司法实践中更加积极主动地回应当事国的争辩点,也可就评估当事国专家意见证明价值的方法发表更具针对性的意见。
  • 孔令杰 刘聪聪
  • 全文[ PDF 859386.0 MB ] 2022.2(9):71-83  共有 2197 人次浏览
  • 欧盟制裁机制的转型: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的法律框架、运行机制及缺...
  • [摘要]近年来在国际关系中,单边制裁的数量、范围和理由持续扩展,对国际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欧盟单边制裁之一的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的建立,体现了欧盟的单边制裁从国别制裁到专项制裁、从全面制裁到针对性制裁的转型。从全球视角来看,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体现了欧盟与其盟友借所谓人权、民主等议题采取联合自主单边制裁行动。在国际法上,单边制裁长期存在争议。一直以来,欧盟以单边制裁构成反措施为依据论证其单边制裁符合国际法。然而,作为专项制裁的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构成了对国别制裁的制度突破,既有的反措施理论无法为其提供国际法依据。普遍管辖也同样无法为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提供合法性基础。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面临合法性、法律确定性以及人权保障等危机,可能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一方面,受制裁影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措施维护其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受制裁影响的个人或实体可以通过欧盟司法审查机制维护其合法权利。
  • 王媛媛
  • 全文[ PDF 2252911.0 MB ] 2022.3(9):72-90  共有 1935 人次浏览
  • 跨国文物追索诉讼的国家豁免问题
  • [摘要]国家豁免原则的立场选择是以国家为当事方的跨国文物纠纷能否诉诸司法裁量的关键。在国际条约无法适用和习惯国际法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一国法院原则上适用法院地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豁免立场。在管辖豁免层面,性质标准构成跨国文物追索诉讼中涉诉国家行为是否符合商业行为例外的主要判定标准;征收例外则构成追索战时劫掠文物最常援引的豁免例外。在执行豁免层面,外国文物的可执行性取决于其是否用于商业目的,而司法免扣押制度则可以为外国借展文物提供特殊豁免保护。中国应将流失文物追索放在涉外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加以推进,尽快制定体现限制豁免立场的综合性国家豁免立法,并在此过程中系统构建契合文物追索现实需要的国家豁免规则。
  • 霍政欣 陈锐达
  • 全文[ PDF 2804681.0 MB ] 2022.4(9):73-95  共有 1717 人次浏览
  • 《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约束力问题
  • [摘要]《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是一项促使伊朗放弃发展核武器的多边协议,并为终止对伊朗的多边制裁和美欧的单边制裁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该协议参与各方以明确和具体的措辞表达了各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交由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核可该协议。然而,该协议有别于一般条约缔结程序的安排,引发了其性质和效力的种种疑问。从协议参与方的意愿、国际社会的需要和承认、协议各方的嗣后行为等各方面分析来看,该协议具有条约性质,对各参与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2015)号决议的核可进一步增强了该协议的约束力。该协议灵活变通的缔结程序,为采用政治外交方法解决全球或地区热点及难点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推进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务实的路径。
  • 黄 瑶 陈蓁蓁
  • 全文[ PDF 2016381.0 MB ] 2022.6(9):75-90  共有 1233 人次浏览
  • 低轨巨型星座的国际空间法问题分析
  • [摘要]由成千上万颗小卫星组成的低轨巨型星座给教育、电信、地球观测和减轻灾害等领域带来很多惠益,但也带来频谱轨道资源占用、在轨碰撞风险增加、影响他国发射窗口和地基观测等现实问题,同时给国际法规则适用带来挑战。国际空间法中有关自由探索利用、妥为顾及、提前磋商、空间物体登记、透明度、可追踪性、空间碎片减缓等原则和要求,对于调整巨型星座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仍须细化或做出因应调整。低轨巨型星座的快速发展将促进频轨分配协调、外空环境国际治理、太空交通国际治理与协调、外空军控等外空治理重大领域相关规则和机制的发展。国际社会应尽快构建有关低轨巨型星座的外空单方透明机制、协调磋商机制、危机管控机制和事后处置机制,以实现外空的良性国际法治。
  • 王国语 卫国宁
  • 全文[ PDF 847394.0 MB ] 2022.2(9):84-97  共有 2138 人次浏览
  • 欧盟贸易壁垒调查立法流变及启示
  • [摘要]2020年7月欧盟首次任命首席贸易执法官负责监督欧盟贸易政策的执行。欧盟首席贸易执法官的职责之一是管理根据《贸易壁垒条例》(TBR)发起的调查。实际上,欧盟贸易壁垒调查立法包括两个层面,一为欧盟基本法层面的相关立法(以下简称“欧盟条约”第113/133/207条),二为欧盟二级立法层面的TBR。一方面,随着“欧盟条约”第113/133条演变为《里斯本条约》第207条,欧盟实施共同商业政策的范围扩大了,相应地,欧盟委员会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的范围也扩大了。另一方面,TBR规定了专门的贸易壁垒调查程序,为欧盟企业直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针对欧盟外第三国贸易壁垒的调查申请提供了便利。欧盟两类贸易壁垒调查立法对欧盟企业的影响表明,依据“欧盟条约”或TBR申请贸易壁垒调查各有利弊。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创新性建设过程中,应当从欧盟贸易壁垒调查立法中取长补短,完善中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的信息披露,建立便利的内部网络联系机制,制定让申请人有确信时间依赖的更为规范的行政立法,从法治层面切实保护中国企业的海外利益,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可预见的法律环境。
  • 陈咏梅
  • 全文[ PDF 2184950.0 MB ] 2022.1(9):84-101  共有 2347 人次浏览
  • 国际经济治理中的国家安全泛化:法理剖析与中国应对
  • [摘要]伴随东西方经济竞争格局的变化、新型安全风险的威胁以及逆全球化思潮的抬头,国家安全问题频繁出现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甚至不断推动国家安全审查从政策向工具、从例外向原则、从被动向主动等形态转变,并联合其他国家奉行其泛化国家安全的实践。这一现象既是新自由主义调整与主权国家“回归”的表现,也是相对权力理论运用的结果。中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方法论指引下,建立起反长臂管辖与反外国制裁的国内法体系,使得中国应对国家安全泛化的方法实现了从行政处罚的单一应对向行政处罚、司法救济与综合反制等多元应对机制推进。鉴于国际经济活动不同领域的差异,中国应充实反制国家安全泛化的“工具箱”,灵活运用贸易领域中的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利用投资领域跨国企业的诉讼救济方式,推动金融领域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的发展。
  • 彭 阳
  • 全文[ PDF 3106456.0 MB ] 2022.5(9):87-107  共有 1433 人次浏览
  • 欧盟法的域外适用:价值目标、生成路径和自我限制
  • [摘要]近年来,欧盟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不断扩展欧盟法域外适用范围。欧盟法域外适用不局限于维护欧盟内部利益这一目标,还借助单边立法域外适用的工具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具有显著的国际定位的特征。根据国际法,欧盟域外适用欧盟法,一方面要符合立法管辖权上的合法性要求以证明其享有域外管辖权,另一方面在行使域外管辖权时要符合合理性要求。欧盟利用扩张解释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扩大效果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自由裁量范围、利用实际联系原则的不同含义泛化理解欧盟法律和被规制对象之间的联系等路径来拓展欧盟法的域外适用范围。欧盟在努力扩张欧盟法域外适用的过程中,在追求合法性的同时,还在有限程度内注意欧盟法域外适用的合理性,避免域外适用造成潜在的管辖权冲突。在欧盟法的域外适用过程中,欧盟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当了欧盟法域外适用的幕后推动者。尽管欧盟法的域外适用存在着多方面的合法性困境,其制度构建仍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
  • 蒋小红
  • 全文[ PDF 2114648.0 MB ] 2022.6(9):91-107  共有 1305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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